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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婚姻家庭纠纷律师与您分享常见的离婚纠纷及其调解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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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新闻

2023-02-03 09:48:46

来源:黑龙江维安律师事务所

 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离婚纠纷及其调解办法

  因包办、买卖婚姻引起的离婚纠纷。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(包括父母)违反婚姻自由原则,违背婚姻当事人意志,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。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(包括父母)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,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这类纠纷时,应切实保护男女婚姻自由,坚决反对包办、买卖婚姻,但对纠纷的调解,哈尔滨婚姻家庭纠纷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,具体分析,区别对待。对要求解除确系包办、买卖婚姻的,应依据下列原则,酌情进行调解:如果双方婚后始终没有建立起感情或夫妻长期分居,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的,在做好双方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工作的基础上,应告诉当事人诉讼到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;个别矛盾较大,积怨较深,继续共同生活无望的,也可以调解离婚,并告诉有关当事人到有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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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但离婚调解早从严掌握,对于结婚时间较长,生有子女,婚后已建立起一定的感情,夫妻关系还能维护,离婚弊多利少的,应尽量劝说双方和好,不轻易调解离婚。在调解中发甲包办、买卖他人婚姻的人,要严肃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,触犯刑律的;报告人民法院依法处理。若因买卖婚姻造成当事人一方生产注活严重困难的,可通过调解使接受财中酌情返还。

  因封建思想严重引起的离婚纠纷。常见的此类纠纷及调解方法有两种:一是夫权思想严重,岐视、压迫、打骂女方,无视女方的合法权益,限制女方活动自由而引起离婚纠纷;二是重男轻女,传宗接代的旧思想严重,因生女孩或采取或节育措施引起离婚纠纷。调解这类纠纷时,应对有夫权思想的男方进行批评教育,只要本人承认错误,并愿意改正就应调解双方和好。对个别夫权思想特别严重的,要支持女方的合理要求,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出发,可以调解双方离婚或建议男方单位给其以适当的处分,对夫权思想特别严重,并因此而引起严重后果和造成不良影响的,要支持女方诉诸人民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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